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为激励更多青年团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学院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学院每年五四期间评选一批过去一年多表现优异的基层团支部、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及优秀青年,树立榜样,表扬先进、推动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引导、团员档案管理、团费收缴等工作,指导各团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有一项以上特色工作和活动,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学院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大力发展专业科技类社团,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学生参与率高,社会反响良好,成绩突出。认真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向学院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在落实学院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共青团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院具有较好影响,满意度高。
(二)先进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支部班子健全。支部建有不少于3名团的干部组成的支部班子,支部班子团结奋进,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具有创新精神,独立地开展团的活动,真正起到团结、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3.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扎实开展团员教育管理、团员档案管理、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支部团员、团干部全部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扎实开展团员思想政治教育。主动参与所在团总支及学院团的各项建设工作,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团总支和支部团青年的高度认可。
5.支部风气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6.组织纪律性强。支部成员没有严重违纪情况发生。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密切联系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先进理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校规校纪,无打架斗殴和各类违纪记录,能有效地组织团的各项活动,作风扎实,实事求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学习刻苦,成绩优良,量化与学习成绩综合名次占班级前1/3者(有不及格者不能参评)。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
(四)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注重技能训练,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团员教育评议应为合格以上档次,量化与学习成绩综合名次占班级前1/2。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无打架斗殴和各类违纪记录。
二、评选办法
1.由院团委召开系(院)团总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会议或者扩大会议,宣布评选通知和分配名额。
2.各团总支组织评选推荐,推荐结果需经系党总支同意,并在本团总支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再上报团委。
3.每年评选一次,在“五四”期间公示表彰结果。
4.原则上被评为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的团总支书记,同时被表彰为“优秀青年工作者”。
三、评选要求
1.各系(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及时申报,团委将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并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
2.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
3.各党总支要做到严格把关,真正把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显著的优秀团总支和优秀团员、团干部推荐上来